這件新襯衫是上週才買的。

  我第一眼看見便喜歡上這襯衫。
  它是鐵灰的底色,上面有淡淡的銀色細條紋。
  通常上電視時我不會穿這樣的襯衫來搭配,否則在播出時這些條紋看起來會使我的身體像是在閃爍一般,這也會讓觀眾的注意力被分散,眼光會從我的臉上移開,這對於身為偶像歌手的我真是大忌。
  所以我這件新衣也並打算常穿,我買下它,純粹是因為喜歡它。
  我不知道我喜歡它的原因,或許是為了這天而買。

  一輛酒醉駕駛的車衝上人行道,晚上剛下班的我就這樣失去意識。
  我的意識在一瞬間像是抽離了一般,看著我的身體橫躺在地上。

  很快的,路人圍過來了。
  救護車,警察也接著來了。
  公司的助理和經紀人來了。
  記者也來了。

  記者們搶著要播出第一線的消息,攝影機直對著我,他們簡直比記者會時還要熱烈,還有記者雙方推擠,差點吵架了。
  幸好我倒下的姿勢並不太難看,倒是我的臉,因為那撞擊之下,有點充血腫脹得像是水球,我的臉不再是我的個人形象般清純、美麗、動人。

  我自己盯著那臉看,要是在新聞中播出怎麼辦?
  在各大新聞台將會播出這則新聞,給粉絲們看見這樣子的我,該怎麼辦?
  拜託別盯著我的臉!
  忽然,我注意到我的那件新衣。
  那件有銀白色條紋、在電視上會閃爍的新衣。

  於是,我鬆了口氣。
  我決定鑽回自己的身體。
  我決定醒來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belleaya (愛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